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一、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方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扩展资料:工伤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十级伤残: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无症状者);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劳动者在办理这类工伤鉴定保险时,应积极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伤残情况进行办理。办理时还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相关工伤申请的资料,我国的劳动机关对这类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劳动者的实际伤害。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实施诸多工程都会有的子工程,此类工程与其他类型的工程一样,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毕竟这是较为重要的子工程,故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与分项等子工程的验收标准是不同的,具体该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有...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目的介绍童工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雇用童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国童工年龄的标准,以便您对童工年龄有清晰地认知。 一、中国童工的年龄界定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


·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


·公司承包给个人工程劳务合法吗
      不合法。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因此,不可以分包给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飞速的发展,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征收大量的土地,对此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受影响的人进行补偿,甘肃省根据具体状况对补偿作了完善,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些涉及很多规定,的我们结合法规做出了相关解答。一、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省政府日前印发最新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规范》。兰...


·国企人事部门有权辞退员工吗?
      国企人事部门有权辞退员工吗? 一、国企人事部门有权辞退员工吗? 有权辞退员工,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不论是什么样的工程,它的检测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工程的质量检测,它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能够投入到真正的运用当中。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很多人想要知道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甲方将工程中混凝土桩基质量检测试验委托乙方,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