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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由法院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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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婚姻由法院认定吗?目前我国对事实婚姻是不再进行认定的,但如果是1994年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前,男女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如同居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到法院认定事实婚姻,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后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上事实婚姻将不受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三、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当夫妻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双方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时也是属于事实婚姻,但是自1994年之后《婚姻法》也是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但是当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
       一、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 情节恶劣可构成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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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怎么判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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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对获得抚养权有帮助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大出手,这种情况下协商处理抚养权问题几乎不可能,于是只有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对获得抚养权才会有所帮助。那究竟哪些证据对获得抚养权有帮助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


·一、离婚应该给抚养费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应该给抚养费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离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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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途径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途径是什么?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设在中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的,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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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
      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以夫妻分居起诉离婚的,就必须搜集和掌握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分居的事实。那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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