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诉讼对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诉讼对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合同产生纠纷的,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纠纷的利息计算有以下的规定:1、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利息支付的,按合同的约定执行,但利息不超过法律的规定,既年利息不超过36%;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欠款利息支付问题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协商达成协议的,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3、如果双方就欠款问题有约定违约金的,欠款一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欠款利息;4、如果合同是属于借款合同的,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欠款利息的,视为不需要支付利息,债权人不得主张利息。二、欠款超过诉讼时效如何处理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在我国债权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办理,一旦超过这类诉讼时间的,我国的法律将不再进行保护。相关的债权人应积极的与这类债务人进行协商办理,确保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求这类债务人偿还债务。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


·融资居间多人合同
      融资居间多人合同 一、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委托方: 住 址: 居间方: 住址: ...


·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
      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 一、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 意向书和合同也是有的;意向书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 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 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 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进行赠与,就需要签署赠与合同。如果签署了赠与合同想要撤销怎么办?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由于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往往会有许多困惑。下面由为你详细解答。 只要符合法定事由,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


·如何制作鞋业购销合同范本
      如何制作鞋业购销合同范本 鞋业购销合同 购方: 销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具体如下: 一、订单明细: 二、交期: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产品单价:卖方需于交期前一周内将产品单价提供给买方。 四、样品提供:为保护双方商业机密卖方于产品交货期前(工作日)将每款...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中所说的那样各自履行自己的抗辩权。也有可能是一方发现了另一方出现了恶劣的情况,提前终止了抗辩权的履行。那么,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呢? 一、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 《...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一、质押合同怎么写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二、构成不完全履行条件: 1、须有履行行为 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还需注意的是,债务人...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