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的判刑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重婚罪的判刑吗,怎样判处的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二、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三、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相关的案件受害者,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请这类案件请求,要求这类案件犯罪者应积极的赔偿这类案件受害者。受害者要求离婚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对这类案件的婚姻解除予以同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案件需要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补办即可,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调取一份档案即可。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法律法规《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都是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夫妻离婚后一般会有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就要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呢?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让我们根据法律规定来告诉您。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说经常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此时是不是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这对想要离婚的一方来讲,无疑就是很糟糕的。那现实中,要是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做出判决。有时候,当事人对判决并不服,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那么法院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现起诉到法院,向法院写书面申请调证据,也可以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二、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


·无效婚姻该怎么请求返还彩礼
      在婚姻无效的时候,男女之间也是不能成为合法夫妻的,也就是说此时无法建立起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在此之前,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此时应该如何请求返还彩礼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该怎么请求返还彩礼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


·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一、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