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中证据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中的事实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那么离婚诉讼中证据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诉讼中证据有哪些
  
  (一)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扶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户;证明有股票亲自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认定“第三者”哪些证据是关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一般会取信的: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离婚诉讼取证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而由于对方有所防备,关于“第三者”的取证更是难上加难。但如果您诉求对方有第三者,请求婚姻损害赔偿,想要得到法庭的认可,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而对于没有经验的人来说,这很难做到,到时候就只能是落得在婚姻中受了伤害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的后果。
  
  


·一、在北京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在北京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


·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必须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金额等事项确定好。实际生活中,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双方很容易闹出矛盾。如果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了。那么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


·一、婚内可否约定夫妻财产?
      一、婚内可否约定夫妻财产?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婚内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我国《民...


·农村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很多人认为如果是农村居民离婚的话,此时在孩子抚养费方面与城镇居民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法律上面是如何规定的。实践中,有的农村居民离婚之后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期限比较短,那究竟农村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理由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要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该一致意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法律认为精神病人是...


·没领结婚证怎么分割财产
      没领结婚证怎么分割财产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实践中由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


·诉讼离婚普通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选择,那么诉讼离婚普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


·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一、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