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综上所述,抚养费武汉的标准会根据父母收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平均收入支付。子女和离婚父母的关系并不受到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影响,所以父母仍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义务。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死亡赔偿金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可以由父母平分,也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假如孩子去世的时候已经结婚,除了父母之外,孩子的配偶、子女等这些也是合法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男女结婚的一般都会由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需要注意此时结婚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因此要是结婚之后男女很快离婚的话,则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彩礼返还的问题了。那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


·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一、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


·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起诉离婚的期限
      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起诉离婚的期限 现在夫妻离婚选择起诉离婚的越来越多,因为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经常不能达成一致。当然起诉离婚是需要时间的,那么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


·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


·商家同意退卡会反悔吗
      一般不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


·离婚时怎样算是过错方?
      离婚时怎样算是过错方?离婚时,过错方的认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过错方的证据有哪些?1、接报警记录、验伤单、伤残鉴定书。若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而另一方及时报警验伤,若报警验伤相关证据能直接证实加害人系配偶另一...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候,这和正常人离婚程序一样。若是病发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依法指定其父母或其他作为法定代理人,由其父母代理其参加诉讼。 (2)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