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欠款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欠款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二、延长诉讼时效的办法《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8、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对于合同欠款不还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还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还需要从严处罚,但如果是个人破产等原因造成的,是可以协商减少还款的。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在此我们将会为您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④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⑤债券的...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被欠薪怎么办?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情势下,公司虽然还是很多但是能盈利的少,如果恰巧在一家亏损的多的公司上班,对职工的一个显在的风险除了被裁就是老板拖欠工资,虽然一般的老板都不太会拖欠工资但如果恰巧遇上了,就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了。我们为您讲讲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怎么办。一、欠薪是否可以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比如生活困难等。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共同制与个人制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


·借的网贷逾期算刑事责任吗
      网贷逾期算刑事责任吗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还款,也就是恶意逃废债,存在“老赖”行为,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了,借款人可能会被判决“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


·生活中很多人会涉及到借条以及欠条的
      生活中很多人会涉及到借条以及欠条的,这个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在法律上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借条一般反应的是借款合同的,借条也是借款的有效凭证的,对于欠条一般是由于某一种关系才形成的,是一种单纯的债权和债务的关系的,下面就给各位讲解有关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法律上对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很大的,一般是借款以后写的才叫做借条的,欠条是由于其他原因等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要债方面也是有区别的...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产生了借贷纠纷的,有的人可能无法提供借条,只有银行的转款证明。那么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当今社会,经济交往频繁,民间借贷纠纷多发,往往有一些当事人过来咨询,仅有银行汇款交易记录无借条能否胜诉?上...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