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和处理方式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房地产交易十分活跃的今天,房产买卖已经成为不少投资者经济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在房产买卖中,您是否遇到过一房二卖的情况呢?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怎么防范一房二卖的风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当前,一些房地产公司为获取更多流动资金,在卖房的同时又拿房产去抵押贷款,出现了“一房两卖”的欺骗行为。警方提醒,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 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最近查处了多个房产交易中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就发现了一些房地产公司违法操作、一房两卖的数起案例。
  在“一房两卖”陷阱中,开发商常常称消费者一次性付全款便能优惠三个点,有时能优惠的多达五个点以上。消费者一旦付款,开发商就收集公司员工或其亲朋好友的户口本、个人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个人相关资料,以这些人的名义把本来已经卖出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到手后,再由开发商以职工或亲友的名义按月还本付息,这样一来,骗取的银行贷款就为开发商提供了充足的流动资金。 表面看,这种方式似乎只是公司的内部运作,公司得利、银行贷出款项后也能收回,不太会伤害到消费者利益。而实际上,一旦该公司经营遇到问题,造成还款困难时,就会导致银行和消费者争夺房产,要么是消费者利益受损,要么银行无法收回贷款。
   二、不同形式的一房二卖及处理方式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1)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
  (2)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机关应优先受理前买受人的登记申请,法院可判决强制出卖人履行前一合同,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总的来说,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对同一标的物(房产)签订两份及以上的买卖合同。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我们不仅要看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而且还要考虑房产登记的问题。由于在我国,物权是大于债权的,所以,已经进行房产登记的房产买卖合同享有优先被履行的权利。实务中,对于合同签订时间的判断、登记的效力等问题均需要与具体案件事实相结合,其专业性较强,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多数的人都会参与到房屋买卖中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来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了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就会产生买受人的权利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冲突问题。因为相关...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如今,由于城市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人选择到农村去买房。按照规定,农村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买卖农村私有房屋要签订合同,只有签订合同才会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都有效?其效力是如何认定的?为您解答。 一、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个合同有效...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整个公司法的学理,都表现出鲜明的、贯穿始终并协调一致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法律制度体系,从公司资本制度到股东出资形式,无不体现了资本信用的明晰观念和要求。从资本确定原则入手,《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将所有权上设有抵押权负担的财产作为出资标的物...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一、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1、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房子第一继承人既是妻子也是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父母,子女。具体的办理的手续如下所述: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哪些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哪些 1、渗、漏:通称“六漏一渗”,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地下室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从居民投诉和多次质量抽样查看,这类问题约占总数的70%以上。2、堵、泛:上下水管道和卫生洁具堵塞,影响极大。这类问题占质量问题10%左右。3、屋面天沟积水:阳台和卫生间地坪倒泛水,以及阳台雨后积水,造成楼地面渗漏,甚至水平管道倒泛造成粪便、...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比较多,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分割房产,在分割的事后难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在就起诉里婚,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法院来做评断,以此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