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代理合同是一方委托另一方代理其行使相关的民事行为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代理合同中会约定双方在违约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无效的情况
  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知道,代理合同在未经被代理人认可,但代理人却以其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无效的。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代理合同,那么代理人就应当履行代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么是无效合同 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
      什么是无效合同 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 合同是人们之间交易的基本形式,无效合同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某些无效合同还会损害到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无效合同严重阻碍了人们之间的交易往来。那么什么是无效合同?法院又是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缺乏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那么合同有哪些生效要件呢?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但有约定的法院管辖范围,则可以按照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守约方可以根据本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一、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最后的结果上面其实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理解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危害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下,自然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最高...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跟人合作做生意要写什么合同?
      与人合伙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履行其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转租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就要在签订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


·如果合同到期加薪合理吗?
      如果合同到期加薪合理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提出加薪。但是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也可以拒绝劳动者的加薪请求。但是新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满后,抄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双方都可以提出新的劳动合同条款及条件,双方都同意的,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无法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而...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