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这样的保证书也是要在生效之后才能起作用的,那么婚内保证书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婚内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婚内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
  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例如,《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
  在婚内保证书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本质上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做的损害赔偿保证,即夫妻一方若违反保证,则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只规定了四种损害赔偿情形,本文认为,对于夫妻双方就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赌博、吸毒等),作出损害赔偿约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系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且不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就是否属于损害赔偿,夫妻财产约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法律中没有对婚内保证书作出过多的规定,但要想该保证书生效的话,则还是要按照法律中的一般规定来操作的。此时只有满足规定条件之后,才能保证婚内保证书有效,这样签订的保证书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之后离婚协议有用吗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当然还有用,那是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有哪些流程?今天给您普及一下离婚案件相关费用和流程的知识。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做为夫妻双方的男和女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为你是男的就多收取费用,也不会你是女方就精简了流程。所以此文同样适用于男方。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要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没有携带财产,在合法登记结婚后,也没赚取其他财产的,比如全职太太,那么双方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婚的,一方可能会不愿意跟对方平分财产。 首先,男女双方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参与分割,对个...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要去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话,只需要将收入的来龙去脉的内容都提交出来就可以了,并不是特别的麻烦或是有改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判断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要...


·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
      好聚好散,当一对夫妻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离婚就不得不去面对了。两个人夫妻一场,能协议离婚的,尽量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民政局离婚流程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 (1)户口本、身份...


·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事实婚姻在我国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还有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新的事实婚姻已经没有再产生了。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了同居关系的,并且日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实践中事实婚姻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那此时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


·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
      按照一般的受教育年龄分配,到了上大学的年纪的子女一般是成年人。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实际中,要是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 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第21条第1、2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小孩出生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
      小孩出生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


·男女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的,但并不代表此时就不能离婚,如果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双方协议离婚的话,最终也是可以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但此时女方已经怀孕,如果之后顺利将孩子生下来的话,那孩子应该归谁抚养呢?小编整理相关资料,告诉大家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一、怀孕期间如何离婚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