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无果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诉讼,这时需要考虑到诉讼时效。我国关于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则编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上文就是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合同违约的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侵权开始计算,一般的民事诉讼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从中断时候开始重新计算。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2023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通过和承租人之间进行友好的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障。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


·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是一种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由于赠与合同书中要清晰的表明受赠人是否需要履行义务,以及受赠物品的交付等重要信息,所以赠与合同的内容和格式至关重要。你还在为起草一份标准规范的赠与合同书感到烦恼么?赠与合同书怎么写?为您整理了赠与合同书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格式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书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


·合同生效与撤回的含义
      合同生效与撤回的含义 一、合同生效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 一,什么是代理协议合同? 代理协议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二、相关内容拓展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以下两种: 第一,如果是涉及人身方面的合同,比如劳务,技术入伙等合同,因为合同当事人死亡,该合同无法举行那么合同终止; 第二,普通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死亡,可以由死者的继承人表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该合同内容,争取其继承人的意见后确定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除具有要物性的特征外,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从属性,其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后段);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第二,要式性,即原则上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1、...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一、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吗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吗 一、保险合同生效后还可以退保吗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 ,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相异观点 ,对于保险理陪案件的处理相对难以定论。 以车辆保险合同为例,在有效期内没有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