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四、对违约金的理解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综上所述,关于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规定,我们要注意,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是违约金和滞纳金是两个不同的该概念,我们是不能混淆的,而且,违约金的金额应该大致等于实际损失的金额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之后,存在着房屋的价值上升或者降低的现象。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子价值的增值部分价值的计算方式是如何规定的呢?不同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 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容做详细规定,以避免一些恶意的房东借机不退押金或少退。3) 合租房的对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爱好相同...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字,那是否意味着写了谁的名字,房产就是属于谁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后贷款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在一般情况下,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双方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的财产约定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众所周知,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拆迁的补偿金额是十分高的,甚至可以说会出现一笔补偿款就能造就一个千万富翁的现实。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补偿政策对于居民而言十分重要。那么,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一一介绍。一、虹口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1、公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


·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有很多人以为房产抵押的方式仅仅是指房屋或是房产证的抵押,其实不是这样的,房产抵押包含很多种方式。而不同的方式下,当事人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那究竟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件: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超过约定期限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承租人严重损坏了房屋或者其它辅助设备并且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凡以...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一)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查验开发商在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自己拟购房屋在预售许可的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很多离婚双方为了财产的认定在法庭上闹的不可开交,所以也有很多年轻人能够签署婚前协议或去做公证的,那么,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及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