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家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处理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场交通事故定责的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很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这份笔录是需要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这份调查笔录是责任认定重要的依据,所以当事人对于笔录中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当场提出,千万不要还“优雅”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二、检验鉴定
  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听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后,应当由另外的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是并不是事故发生10日内,你就能拿到“事故认定书”哦,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认定书,也是常有的事情。)
  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申请复核
   1、复核申请
  (1)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复核的请求,理由和证据。
   2、是否受理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受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的决定。
  下面四种情形是不予受理的:
  (1)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经转交给了法院,所以这种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2)检察院对犯罪人批准逮捕的。
  (3)已经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了的交通事故。
  (4)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例如:在垃圾场因倒车被压伤的。
   3、复核决定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注意: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只能申请一次。
   五、办理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的流程及相关手续,我国公安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整套完整的流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双方签字确认。希望每一位车主都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行驶,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您创造良好的交通行车环境。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非得要两个人都签字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查看现场调查取证,然后在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当事双方在事故当中的责任,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疑问,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非得要两个人都签字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及相关内容拓展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由于每个省份的经济状况是不一样的,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人均收入有关系。所以各个省份的赔偿也不相同,那么,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省统计局提...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1、就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了。2、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一、车牌遮挡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遮挡牌照在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二、车牌涂改怎么处罚 ? 按...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很大,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很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很大,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多都和肇事者酒驾有关。当然,上海市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也是很大的,每到逢年过节,交警都在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那么,上海对酒醉驾车的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上海对酒醉驾车的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交警部门在查获醉驾行为后,会抽血化验,达到醉驾的标准后就会立案,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的强...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车辆,但是,就是因为车辆的增多,或者驾驶员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就会在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依照相关的规定来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多少。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种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