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多半是会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就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获得赔偿的时候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故应以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进行处理。夫妻一方在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性,依法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车祸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肇事人支付的生活补助费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即个人财产。法律之所以规定加害人必须赔偿受害人生活补助费,就是为了保障今后基本生活的需要。既然是个人财产和“养命钱”,另一方在离婚时就无权主张分割。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原则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伤赔偿款,都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而要是夫妻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也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就车祸赔偿来说,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是不能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资料包括什么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资料包括什么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不算,这是劳动工具。不过在一些特定场合是禁止携带的,比如人员密集的会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在部队中确实有使用工兵铲进行格斗的方法教学,因为对于部队铲子是常用工具。 二、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的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且需要各子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具体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于那些验收不合格的,需要返工。不同工程进行验收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分布工程是常见的子工程,你是否知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


·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认定,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销。员工的认定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若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本人或者亲属也可以到相关机构申请,并且期限是一年。那么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所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一年...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


·企业报工伤流程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否与企业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使自己的工作和利益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下面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一、劳动法停薪留职的规定 ?企业职工停薪留职,这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废除了。 停薪留职...


·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
      劳动者工作的价值体现就是工资,对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收入应该是每月比例最大的固定收入渠道,因此也是劳动者最予以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来说更是如此,那么,如果是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工资,是员工所应得的薪酬。如果员工月底入职,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应按照员工自身的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报酬。至于是否是下个...


·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员工在不知道其所在的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不法业务而继续上班的,在公司被国家机关查到之后需要追究公司内容个人的责任时,该员工就很有可能被涉及到追究的名单之中,但是,在不知道公司犯罪实情的前提下,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一、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公司老板非法集资,员工如果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则员工不犯法,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书是有各地的社保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工伤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之下,员工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所以工伤认定书,这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不小心丢失的话,完全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有些职工也不太清楚,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