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的确,“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当天放款”是这类贷款骗局最大诱惑力所在。由于银行等正规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而许多借款人资质尚欠火候,所以常常被拒之门外。社会上的一些骗子就利用了这一点,使许多人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又称为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信贷机构申请。信贷机构根据个人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由于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所以该类贷款的利率比有抵押贷款的利率稍微高一些。
  一般而言,选用银行、贷款公司等正规的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比较安全。目前花旗、渣打、平安等银行都设有此类业务,方便借款人办理。
  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
  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申办程序比较简略,提供上述相关的资料,然后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等待银行审批回复就可以了。
   二、如何辨别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
  像上面所说,社会上许多金融机构都设有无抵押物无担保个人贷款的业务,那该如何辨别其中的真假呢?我们这里给您支上几招。
  1、利用网络虚拟性骗登广告,撒网钓鱼。
  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在各类网站上刊登或利用短信息群发无抵押贷款广告,多采用极低利率为诱饵,目标直指急需贷款但通过正规银行渠道无法实现的借款人。这是最多类型的骗局。
  2、混淆视听,步步设局,套取信息资料。
  “无抵押贷款”、“网络签约客户”等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名词、新业务,一般群众对此较为陌生。从网友反应的特征来看,犯罪分子利用人将信将疑的心理,多番电话联系,迂回反复,步步套取个人信息资料。犯犯罪嫌疑人从受害人处套取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密码后,完全可以进入受害人的网上银行帐户,并操作交易,直接转走受害人账户资金。
  3、远程操控,异地作案。
  在骗子调查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网络的跨地域性,往往采取异地作案的方式,上网发布广告、无主手机号码、取款地等都不在同一个区域。在涉网“无抵押贷款”诈骗中,犯罪嫌疑人始终未露面与受害人接触,均采用电话联系方式,而恰恰有不少人轻易相信,从而上当受骗。
  4、电话联系,隐身作案。
  涉网“无抵押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始终未露面与受害人接触,均采用电话联系方式,不愿意直接面谈。这是在正规贷款程序中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所以,选用正规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比较安全放心。仅凭一个电话或者一张身份证,任何正规机构都不会放款给借款人。此外,如果申请机构在办理的过程中,向你索要不必要的高额费用,你也应该引起警惕,很有可能是一个骗局。
  综上所述,关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我们要注意,这种贷款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利率是比较大的。而且,在进行使用这种贷款方式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对贷款的机构进行辨别,以免上当受骗,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 (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 (2)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分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副主承销商。 (3)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本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


·欠钱一直打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一直打欠条不还钱怎么办?第一、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第三、仲裁法。如果存在有仲裁协议的,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四、诉讼法。收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


·怎么起诉公司欠钱不还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怎样写有法律效应的借条
      怎样写有法律效应的借条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是自己手里本身没有借条的话,就会觉得不能打官司了。那到底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生活当中,债权债务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有的人为了谋取利益,会做出一些虚构出债权债务的行为,比如伪造借条借据、凭空虚构借款事实等。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版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权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二)什么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承担责任的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经营模式是不同的,因此债务承担方式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怎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