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
  
  一、债务中的银行作为债权人
  
  银行债权是指银行基于放贷行为产生的,并依法享有的要求借款人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以下是银行发放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提交贷款申请
  
  2、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
  
  3、银行对抵押物进行调查(预评估)
  
  4、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签字按手印,办理一切贷款手续。
  
  5、银行上报贷款资料进行审批
  
  6、贷款审批完后,办理正式抵押手续
  
  7、到银行在会计部门借据上签字同意借款,并拿到原始借据单一联。
  
  8、银行放款到你指定的账户里。
  
  二、债务中的担保公司作为抵押人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担保公司在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的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如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三、债务人和抵押人(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要谨慎签订贷款合同。
  
  一般来说,由于贷款人和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制式合同,只要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基本不会出现不利于贷款人的约定。但是由于和担保公司签订的贷款服务合同一定要仔细审核,如果在保证金退还、保险投保等方面出现问题,就存在纠纷的隐患,应当予以警惕或者更换担保公司。
  
  2、要了解个人贷款担保公司的收费。
  
  一般来说,贷款利率的高低是贷款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担保公司的贷款利率比银行的利率要高,分为抵押贷款和信誉贷款。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全款房是月息3%左右,信誉贷款担保公司最低为10%左右。如果担保公司收费过高,则要考虑重新选择担保公司。
  
  3、交纳费用时要予以注意。
  
  在交纳担保费时,最好在担保公司财务部门直接交费,如果不方便的话应当牢记索要发票,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各种收据应当妥善保存,以便于凭收据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综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抵押人是银行还是担保公司“这一问题的答案,其中包括了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发放贷款的流程,以及担保公司在合同中通常作为抵押人,出具抵押需要办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理清合同中的各方关系和权利义务。
  
  


·合同签约主体分公司有这个权利签吗?
      合同签约主体分公司有这个权利签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要成立就要有一定的资本,没有资本的公司不可能运营。那么,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详细内容您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一) 新旧《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规定 旧《公司法》第19条第2...


·市场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和默契,各家企业在经营
      市场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和默契,各家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是需要严格进行遵守的。比如说期货市场在进行经营的时候,就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原因对期货市场进行捣乱,其中有一些人编造虚假信息,导致证券交易市场出现紊乱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一、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许多人要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是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的和承担相关责任的,而且,成立新公司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部分相关内容,文章内容有限,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


·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公司法是公法还是私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社会规范性发展,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变得完善,有据可依。我们清楚,公司的创立、经营及解散都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这个法律我们称之为公司法。很多人对公司法存在疑问,分不清公司法是公法还是私法,今天我们就此问题为您简单解读。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公司设立过程、存续期间和终止过程中的法...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由于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经济,故而鼓励公民设立公司,由于公司存在的前提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故而需要股东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出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出资的方是比较多样化的,非货币出资是其中的一种出资方式,你是否知道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呢? 一、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 非货币出资,是指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 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 3、营业执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 7、税务登记(税务局) 8、银行开户(银行) 9、验资(会计师事务所) 10、营业执照变更(...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 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