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机醉酒驾车同乘人有责任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司机醉酒驾车同乘人有责任吗虽然我国明令禁止不能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但实践中仍有不少司机朋友登封作案,在醉酒的情况下仍然驾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上还有同乘人的话,那么此时司机醉酒驾车同乘人有责任吗?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解答。一、司机醉酒驾车同乘人有责任吗驾车人在饮酒状态下,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往往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本人他人造成危害。此时同乘的人如进行劝阻或制止,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对乘车人自己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近日公安部下发了 《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 《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
  “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驾车人对醉酒驾车的行为认识往往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本人和他人造成危害。此时同乘的人如进行劝阻或制止,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对乘车人自己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许多乘客明知司机处在醉酒状态,而没有制止,更有甚者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其驾驶,对交通肇事存在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对交通肇事起到了
  “姑息纵容”和“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乘车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前的法律法规中,交通肇事只处罚司机,对乘客没有任何的威慑。而法律之所以对人进行制裁,无非是人在能选择善的时候选择了
  “恶”。如果乘车人可以选择制止司机醉酒驾车而不选择制止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退一步讲,即便把乘车人制止醉酒驾车的行为归入道德范畴,也属于可用法律加以强制的普遍道德。道德分为“普遍道德”和“特殊道德”。前者是指大多数人信仰的,维系一个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可以为法律加以强制推行。特殊道德则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上人道德”,此类道德应当“法律不强人所难”,不宜以法律加以强制。比如见义勇为等。而乘车人对醉酒司机的制止,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在保障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于此类普遍道德,当然可以用法律加以强制推行。二、喝酒驾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相关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了解到,司机醉酒驾车的,即使车上有同乘人,此时同乘人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当要是同乘人能够出言劝阻司机醉驾的话,对自身来讲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一旦发现司机醉驾的话,则就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何时出台?
      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何时出台?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2012年9月17日出台,在2012年12月21日起开始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具体来说通常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吧。 一、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完税凭证,需要每个月的纳税凭证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如何网上交违章罚款?有什么方法
      在当今社会上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十分的发达,那么在网上就可以进行违规罚款的缴纳,完全省去了在现实中缴纳违章罚款的一系列的复杂手续,那么网上怎么缴纳违章罚款呢?今天就给您进行关于如何网上交违章罚款?的详细的介绍。网上如何交纳交通违章罚款下载交管12123APP,用车主身份证注册,进去后可以看到车主身份证下所有车辆的情况。按照说明一步步走下去就可以了。上支付宝,找到更多,里边有城...


·交强险中有无精神抚慰金赔偿?
       我们都知道车辆的保险对于购车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样也可以降低双方的损失,特别是对于精神抚慰金,交强险也是需要赔偿的,而且还可以优先赔偿,可以安慰受伤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第8...


·一、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
      一、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孩子的学业是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父母都很重视孩子的学习,而学习也总是与学校挂钩,父母除了学习,也很担心孩子的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校车不顾孩子的安全,违规超载,那么,校车超载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校车超载的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按老人遗嘱分财产是不需要交税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误工费通常都是最后和其他的财产损失一起赔付的,没有必要单独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担保的标的不同。的标的是特定的一项或几项债务,该项债务在担保合同成立时就已存在并特定下来。而抵押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特定的债务的担保。在合同成立时,仅对债务的范围作了确定,而该债务并未实际发生或尚未具体固定。 二、担保数额不同。的债务是特定的,但其数额一般先不确定,也属无限...


·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可以吗?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刚刚结婚的新婚夫妇。可能还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那么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会带来那些后果,特殊情况下抚养费要加收的情况。下面我们都给您总结了一些: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办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所辖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