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我国人口流动性很大,很多人都离开户籍地到外地工作生活。如果在外地身份证一旦丢失就比较麻烦。基于此,目前国内很多省市都接受身份证异地办理。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我们以浙江省为例,给您做个详细介绍。一、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二、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哪些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通过上文,我们以浙江省为例,给您讲述了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总的来说,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程序比较简单,需要申请人提供当地居住证和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并且,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只需缴纳工本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费用。身份证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如果丢失请务必尽快办理。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征地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将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昆明市晋宁县征地区片划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昆阳街道办事处:原昆阳、中和...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一、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第二种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第三种是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对于第一种,由《土地管...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随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国家为了使土出让金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使用,出台了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那么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 一、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 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 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就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有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近几年,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日渐繁荣,许多购房者在寻找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在地段、房龄、环境等条件相差不大的二手房房源之间,土地证上是划拨的,价格要相对较低,但办理过户的手续与其他房产不一样,那么,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呢? 一、土地证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


·新房什么时候办土地使用证?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共有和集体所有,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就是确认权利的证据,一般如果购买了新房,就需要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居住。那么新房什么时候办土地使用证呢?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其中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讲解一下土地使用证吧。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