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并且符合要件是可以离的。但是起诉离婚需要由法院判决,那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呢?若需要对夫妻感情做出认定,那么此时又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既然“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标准,那么又能以什么依据来判定“感情确已破裂”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婚姻基础,就是看夫妻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
  
  例如,双方的结合是自愿还是强迫的;婚前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而结合,还是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或其他原因而草率结婚;是处于真挚的爱情,还是处于某种动机而别有所图。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婚姻的质量,对于婚后的感情和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也回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婚后感情,就是看双方在结婚后的感情状况。
  
  婚姻生活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双方的思想修养、道德品质固然直接关系到婚后的生活,然而,双方的性格脾气、经济收支、工作状况、子女问题以至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等因素,都会程度不同的反映到夫妻感情上来,这种影响因人而异。应指出婚后感情和婚姻基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说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就好,反之,婚后感情就差,但实际情况是复杂的,在某些条件下也可能发生相反的变化。因此在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的关系上,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离婚原因,就是看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
  
  从离婚原因可以看出夫妻矛盾的性质和程度,是内因还是外因,是可以调解的还是不可以调解的。离婚纠纷的产生,固然都是感情恶化所致,但是导致感情恶化的原因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种原因错综复杂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就是在前面的基础上对婚姻现状和发展前景所作的估计和预测。
  
  比如夫妻已经分居,但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之间已互不履行义务,但还藕断丝连;一方对自己的过错有悔改表现对方予以原谅等等。
  
  5、无和好可能,就是要队夫妻关系的发展前途有所预见。
  
  判断双方关系有无和好可能,既要看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又要看当事人的态度,包括坚持不离一方有无争取和好的愿望和行动。只要存在和好的可能法院就要多做工作创造各种适当条件,尽量帮助当事人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促使夫妻双方冲归于好。反之,对于那些感情却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和好无望的夫妻,法院应依法调解或判决离婚。
  
  综上可知,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想要法官最后判决夫妻离婚,则必须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至于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一般是要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否则的话是不能判决离婚的,但此时不排除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没经过本人的同意就使用照片就是侵犯了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不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只有父母因为血缘的关系,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监护人,是对和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人供养的人。监护人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亲友。 二、抚养的标准 抚养人一般指具有血亲关系...


·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的时候只要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那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做出分割才行。但实践中要是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夫妻是否还可以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几种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几种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


·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对女人无疑来说是一道晴天霹雳,那此时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有乙肝能争取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非常的低的,尽管现在乙肝有可以阻断和预防感染的科学途径,但像是这种情况,其实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


·离婚后的小孩抚养费可以商量吗?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率也步步高升。男女双方进行财产分割。但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孩子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离婚后孩子归谁,谁负担抚养费,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人们越来倾向于协议解决。那么离婚后的小孩抚养费可以商量吗?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由双方共同抚养,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直接抚养,一方间接抚养。所谓“间接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