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二、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
  
  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
  
  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
  
  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
  
  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
  
  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
  
  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贩卖毒品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基本上都没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能力。这时候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求助是非常必要的,律师能根据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等情况,尽量减轻其受到的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规定是什么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的很多规定也被您所了解。现在有很多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侵犯了人们的财产安全,根据诈骗的金额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久
      从《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但是这只是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一、羁押的期限是多长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
      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 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邮寄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麻醉药品、精...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


·绑架罪和抢劫罪如何处罚
      虽然绑架罪和抢劫罪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讲,他们还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不仅是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上面,在对绑架罪和抢劫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具体的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是如何量刑的。 一、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抢劫罪怎...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刑事再审是宣告无罪还是判决无罪?
      刑事再审是宣告无罪还是判决无罪?是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我国宣判无罪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触犯诈骗罪会判几年
      对于刑事犯罪,在涉及到要件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指的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在这点上每个犯罪都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内容上面却存在不一样的。那这个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呢?如果确实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作出处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