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最后能够被判缓刑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好歹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要想被判缓刑,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被判缓刑的法律后果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相信这是很多犯罪分子,在实际被判刑之前都想了解清楚的吧。要是不能满足被判缓刑的条件,自然而然也是无法适用缓刑的。不过在具体服刑期间,其实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减刑或假释。
  
  


·两罪一个5年一个6年并罚怎么判
      两罪一个5年一个6年并罚怎么判要看具体的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在6-11年之间进行取舍,由法院自由裁量。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刑法》第六十...


·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
      我们都能够知道关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如果要是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拘留,那么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根据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长时间由原来的30天改为20天,具体的相关举措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行政拘留最长是多久?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由30日减少为20日。对于多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


·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刑
      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刑 一、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被告人不认罪法庭可以给判刑吗?
      在过去的司法审判中将被告人的口供定位为定罪的关键证据,甚至在没有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作出合理合法的判决,这也就导致了许多案件的被告人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处罚,虽然如今法律有所改变也仍有很多人还这么认为。那么,被告人不认罪法庭可以给判刑吗? 一、被告人不认罪法庭可以给判刑吗? 如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充分的仍可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是...


·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危险驾驶罪需要有犯罪结果。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犯罪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样罪犯才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行为人,予以应当减刑的决定。但是判处的刑期不一样,减刑适用也不一样。被判处管制、拘役...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部分被告、犯罪者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可能出现用暴力手段打砸执法车和执法人员、挥霍财产等手段进行拒绝执行的抗法行为。该行为在法院裁决后进行,妨碍了正常的执法、裁决程序。申请执行者证明自己提出过控告且应该执行者实际发生了抗拒行为后,可以提出自诉。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程序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


·过失犯罪的分类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的分类是怎样的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侵占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