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建设项目如修建铁路、高速公路等项目变多,会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在漳州的人们对于漳州征地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心,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工作程序1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上就是漳州征地补偿标准,相信您现在对于漳州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对土地进行征收补偿的同时,土地附着物也应进行补偿,如房屋、大棚等等,国家对于其赔偿标准都做了详细地规定。另外,国家还会发放异地安置的补助费用。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纷纷出台了各自的限购政策,只有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才有相关的购房资格,对于购买二套房也作了一定的限制。那广州购房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房地产行业是中国所有行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随着城镇化的发展
      房地产行业是中国所有行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中国二三线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还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它肯定还将是商业银行非常重要的一块业务。房地产行业岁需要的资金也是十分庞大的,往往要借助贷款来完成项目的建设。那么房地产开发贷款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贷款种类 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 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泉政文〔2012〕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57号)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市征地补偿实行耕地统一年产值和...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


·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
      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 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征收之前要要得到人民的同意,要和人民在征收协议上达成一致,并且要对人民的征地补偿款做好落实。这是国家在征收人民土地时的正确方式方法,但是正确的桐乡征收土地方协议怎么写?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正确的土地协议格式: 土地征收协议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 ...


·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
      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一、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二、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1、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提到买房在生活当中是令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不过无论如何,衣食住行是您在生活当中每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买房这一问题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是您在生活当中要面对的事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 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可以延长吗?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


·房地产开发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房地产开发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 房地产行业前期流程如下: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土地为国有制度,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免不了土地的流转。而在土地流转中,土地使用权的变化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两种形式?土地使用类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