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 一、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效吗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婚内夫妻之间借款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按民间借贷处理,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争论,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以下方面确定:
  (一)是否实际发生了借款的事实,如仅书写了借条而无实际借款行为,则借款关系不存在。此种情况常发生在夫妻间玩笑时所写,此种借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与支配,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婚内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因借款来源系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形下,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在离婚时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50%。
  (四)婚内的借款属于贷款人婚前个人财产。因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借款人应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在结婚之后,即使现在是最亲密的夫妻关系,两个人之间也是有可能涉及到借款的问题。当然,此时借的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通常都是按照普通的借贷关系进行处理的。而这种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活动是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那么婚内夫妻之间借款也是认定为有效的。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4、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简单说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贷款,委托第三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这种贷款方式,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只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贷款业务就可以了。那么,目前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网站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往下阅读网站为您准备的内容。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欠钱不还不承认该怎么办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这时可以起诉欠债者。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作用相当大,是直接明确了借贷关系碍于情面,没打借条怎么办?神经大条,借条丢了怎么办? 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或者偷偷录音。借条丢了的话,前提是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


·涉嫌挪用公款罪该怎么判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是一样的,这都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这些犯罪,但在其他方面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受贿罪还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就包括量刑标准。那涉嫌挪用公款罪该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嫌挪用公款罪该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


·暂停还款
      暂停还款 如果购房者由于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支付房贷,那么您可以向银行申请“暂停还款”。但是您要注意的是暂停还款仅仅是指暂停偿还本金,借款的利息还是需要按时支付给银行的。通常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降低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但是对于借贷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因为您需要知道,当您申请暂停还款之后,申请暂停多久,贷款期限会往后顺延多久,而多出来的时间也是需要按时支付利息的。只...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网贷也就是网络贷款,近段时间网络上的裸条事件增加了您对网贷的恐惧心理。网络贷款虽然快捷方便,但是利息比普通贷款高出许多,而很多贷款者也都是大学生,在消费时盲目冲动导致还款时拿不出钱,导致欠很多网贷还不了,周围的朋友和家人也受到贷款机构的骚扰。一、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网贷分为上征信和不上征信的,还款优先还上征信的贷款。上征信的和欠信用卡一样,同工作人员...


·离婚中对债务的分担是怎样的
      离婚中对债务的分担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施: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 收购方(甲方): 地 址(甲方): 出让方(乙方): 地 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实体转让网有限 公司(注册号) 110 公司股权于甲方,并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并负责相关税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债权债务分割时间 1、甲方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后所有的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清收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很多, 第一种就是使用法律的程序来催收债务,这种方式的催收在一定意义上最安全也最有效,但是风险依旧存在。首先在诉讼阶段时间的漫长和结果的不确定,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变化无法把握,致使在清收过程中要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例如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等。并且收回债款的可能性有多大和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都是无法预计的。 第二,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