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确认后双方的责任后,写清责任双方的违章处罚和责任赔偿,然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时作为证据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属于何种证据一直处于争论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您一直争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一、从书证的形成时间来看
  1、书证通常是在案件或纠纷发生之前就已经形成,如借条、合同、遗嘱、营业执照等,它们在诉讼之前就已经客观存在,而不是通过诉讼中的行为产生的。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文书。因此,从形成的时间考察,交通事故认 定书不属于书证。
  二、从客观性考察
   1、书证与物证都有一个根本性特征,即客观性。
  书证的客观性是指,书证的内容不以诉讼中办案机关或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书证形成之后,办案机关或当事人及其委 托人只能去发现它、收集它、认识或判断它,而不能改变其原有的内容。这种客观性与书证本身反映的思想内容具有主观性并不矛盾。如书面遗嘱,它反映了财产所 有人处分财产的意图,这种意图具有主观性,但是这种反映主观思想意图的文书一旦形成之后,它就是客观的,办案人员只能审查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不能按照 自己的意图改变其中的内容。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符合上述书证应具有的客观性特征。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当 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所作的综合评判,其中必然包含了有关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和判断。这种主观认识有可能与客观相吻合,也有可能不一致。
  三、从制作主体和制作的目的来看
  1、书证一般是当事人、其他个人或单位制作的文书和其他材料,其制作的目的往往是为了陈述事实、确认、变更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等,而不是为了处理诉讼中的相关事 宜。如合同书签订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由相关的有权机关制作,其目的是为了反映行为人主体身份,而不是为了确定 诉讼中的相关事宜。
  2、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而且制作的目的就是在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以便于对案件作出处理,包括是否追究 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问题。
   四、 从审查的方式来看
  1、公安司法机关对书证审查时,其重点在于书证与案件有无联系,书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为相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特定书证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
  2、在诉讼中,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其重点在于制作人员是否尊重了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制作人员的资质和水平以及制作人员是否遵守了相关的职业操守等。由此可见,对于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判断与书证有很大的区别。
  综上所述,再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这个问题,可以总结出,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认定的性质是证据的一种,既不能划分为物证也不是笔录、书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专业部门制定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是审理交通事故诉讼案和处理纠纷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交通事故责任书在民事诉讼中是重要的证据。
  
  
  


·私家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可能有的人认为,一辆规定5人...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内部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保险、法院等部门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资料,办理税前扣除手续。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项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全额承担。二、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一、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 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时,一般是以月为单位,保单每生效一个月,扣除10%的保费,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商业车险退保手续怎么办理? 首先,车辆的保险单...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一般只有先对车祸的责任确定了之后,才能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知道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不过在很多人的眼里,总是认为交通事故就应该由肇事的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显然是有误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


·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一、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事故的处理离不开责任的承担,但由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用,因此在实际遇到事故的时候,很多人就搞不清楚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两个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奶奶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奶奶死亡后,肇事方就要承担死者孙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健在,合法监护人不是他奶奶,那就不用承担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