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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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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监督
   1、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发生的违法违规事项的法律监督。
  比如,对审判程序中发生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情况进行监督,对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程序性事项进行监督等。
   2、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内容也进行法律监督。
  从法理上讲,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使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体化得以解决,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本质上仍为民事诉讼。从法律适用上讲,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事法律规定,判决内容也主要围绕当事人双方因犯罪行为引起的财产、物质方面的损失展开,检察机关要对赔偿范围、赔偿义务人、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等进行准确认定和把握,以决定是否启动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监督程序。
   3、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被害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的,或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存在不公平、程序不合法的,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上述是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的三个方面,这很好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若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碰到某方面的问题,可以按照程序向其上级部门投诉。这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往往比较多案件也比较复杂,当事人最好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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