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起诉离婚肯定是要比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多,同时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一审离婚不成怎么继续起诉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不成立的,有两种起诉方式:
  
  1、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天,对判决不满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没有新的有力证据,一般就要用第二种方式;
  
  2、一审6个月后进行二审,二审一般都会准予离婚。因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原则: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婚姻法》离婚条款释义: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来说,对于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诉讼,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因此,证据的充足与否可以说是至关重要。如果当事人经过充分的考虑而提起了离婚诉讼,则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以提高自己的胜诉率。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无法通过劳动取得...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婚姻有效吗?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确认婚姻登记无效。。违背被冒用人意志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能成立,应属无效婚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给予警告,并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tjlytel}}> 1、男女双方要登记结婚,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登记。但是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结婚登记,...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抑郁症俨然已经成为现在比较多发的一种“潮流病”,因为抑郁症的患者大多不喜欢主动和其他人交流,并且多数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是如果长期和抑郁症患者的人接触的话就会发现,患有抑郁症的人,其实有的时候情绪是非常不稳定的。那么,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一、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确实不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


·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
      国家机关对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严格审查的,但是也有因为某些纰漏审出一些冤假错案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下,国家是需要根据受害人因国家机关失误而受到的各种侵害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国家赔偿支付方式 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据了解,办法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


·夫妻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仅寻求婚姻情感的疏导,在...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是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此,要是夫妻日后不幸离婚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那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回生活的;(三...


·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在我国各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到底需要多少的抚养费可能每个地方,具体到每个孩子身上都是不一样的。各地的消费水平有差异,而且家庭收入状况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