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一、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申请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二、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
  3、若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以证明日后的还款能力,若是个体户申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7、其他所需资料
   三、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1、贷款费用较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相对其他贷款业务相比利率较高,无形当中增加还款负担。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不能及时偿还,还会收取一定的罚息,其按利息的130%收取,不仅如此,还会产生逾期还款记录,影响日后个人贷款业务的办理。若通过民间借贷获取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注意利率一定要处于合法范围内,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四倍。
  2、受骗风险较大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骗局较多,有很多人掉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中的陷阱中,造成经济损失,这种骗局多数通过放款之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借款人缴纳一定的费用。因而办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定要到银行或正规贷款公司办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列举的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会向有还款能力的个人发放,它的金额不高,审批手续也比较简单,虽然它有优点,但它的缺点也不容忽视,社会上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比较多,质量参差不齐,我们在贷款的时候,应谨慎选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欠债不还的老赖能拘留多久?
       一、老赖能拘留多久 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处理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来说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学校如果在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并认定为是主要责任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面对众多的学生时秩序的管理就成为了难题,所以学校都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作出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校方责任险条款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特点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常见的质押贷款类型,它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首先,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的占有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担...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公积金贷款利息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商业贷款:(1)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涉及到第三人,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其实,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就是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区别在哪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有区分吗?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


·行政拘留可以用罚款代替吗
      行政拘留可以用罚款代替吗?行政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如果对拘留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


·债权人死了还用还钱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债务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人死债消”这句话。但是这句话对大多数人是一种误解,一个人如果死亡了,但是并不代表欠这个人的债务问题就消除了,人死和债务消除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从法律上面说,不管是这个债务人死亡了,但是这个债务依然是存在的,并不是消亡了,债务人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