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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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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故多发地。车辆在环岛发生碰撞后,交警到场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这个关系到后期赔偿的问题。那么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结合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下这个问题。
  
  一、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关于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在环岛上行驶,出现交通事故后认定责任原则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警多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由此可见,环岛交通事故认定,也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当事人按照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的划分来承担不同比例的赔偿责任。交警部门在对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应该在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管部门反映,申请复核。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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