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对于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参保人员,会得到一个五险一金编号,这个是唯一的,通过这个编号可以查询有关五险一金的业务。通常社保卡和公积金卡上并没有体现编号。那么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编号?五险一金账户余额又如何查询?下面请看本文的分析。
  一、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编号?
  个人社保编号(机器码),一般在社保对帐单里有,如果没有,要带身份证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步骤如下:
  1、登录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
  2、在证件号码一栏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
  3、单击个人编号,查询个人编号。
  二、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账户余额?
  1、电话查询
  可拨打12333进行查询,同时可以进行包括社保编号查询、社保缴费查询、缴费年数等情况的语音查询。
  2、网上查询
  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这个网站,不仅能找回你的社保编号,还能进行社保明细的查询,了解最新社保情况,知悉交费、欠费情况。
  3、上门查询
  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工作人员会告诉你。
  三、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休: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通过上面的文字,我们对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编号及账户余额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掌握。我们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查询编号,也可以查询到账户余额。另外,如果单单查询五险一金账户情况的话,还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这都比较方便快捷。劳动者应该定期对账户情况进行查询,这样今后使用的时候好可以提前做出安排。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是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在完工之后是需要进行验收,并达到标准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但是机关如此,再给次投入市场之后,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他人或者单位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相关单位会对房建工程质保期进行约定,再此期间内,可以扣留质保金。 一、房建工程质保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工的处罚,各单位都很明确和严格,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 一、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若按照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纪的话,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只要处理好与前单位的毁约事情就可以再参加校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是对一种事实或者状态的确认,不存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故不...


·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是自身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工人来说,安全始终是放的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而在工作中受伤害属于工伤可以得到赔付,那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费用 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1) 生产...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有多长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起诉的,法院将不受理企业的撤销裁决的申请,只有劳动者起诉被驳回或者劳动者撤诉的,企业才能向法院申请撤...


·被辞退多久能领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在生活当中从事和建筑行业有关的工作人员肯定都知道,自己修建的工程在完工以后,都会有着专业的质量检验单位对整个工程质量的问题进行评定。既然有检查,那么肯定有相应的检查结果,建筑工程质量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可划分为:质量合格,不合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