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合同,但这个续签并不是双方达成了一致就完了,而是要实实在在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那实践中,这个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应如何补偿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续签劳动合同的,肯定是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而要是最终没有续签成功的话,则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当然,如果各位还不清楚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在此行业的竞争力。所以来说质量要求的提高是全方位都关注的事情了,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管理条例。我们为您介绍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可以理解为最初的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


·工人造成损失辞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工人造成损失辞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一、工人造成损失辞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不用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


·一、解除产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解除产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等级的伤残的认定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且不同的伤残等级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一、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


·工伤认定后鉴定吗 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我们发现劳动者即使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一定就构成工伤,还要做出专门的认定才行。那在工伤认定后鉴定吗?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先认定构成工伤之后再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后鉴定吗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我们质量我国的很多建筑工程经常出现问题导致给群众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测和监督越来越严格,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标准来保障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详细的标准来规定,那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辞退员工在劳动者离开之前付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