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是什么?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后减少法律损失”,而重中之重当然是对法律风险的把控。
  要明确什么叫做“防范法律风险”,首先要给“法律风险”一个定义。作为诉讼律师,我们无意讨论学术概念和规范理论,简单地讲,“法律风险”就是“事件本身违法的风险,以及与相对人(通常是合同相对方)之间商业关系破裂后引起的诉讼中,自己一方的败诉风险。”
  律师为客户规避前者的工作,业内通常叫做“合规性审查”,例如某个外资企业试图在大陆地区投资某个行业,委托律师了解该行业是否属于限制或者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并出具报告,这就叫做“合规性审查”。而后者我们叫它“诉讼法律风险防范”,包括防范客户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义务的时候出现无意的违约情形,以及保证在客户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后,对方拒绝提供对价或提供的对价有瑕疵的情况下,客户寻求裁决机关的公权力保护时,能够得到支持。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你理解了这个概念,才能知道你花钱请的律师到底能给你带来什么。
  首先,你应该期待律师能保证你在诚实守法地进行经营的时候,不会出现“吃哑巴亏”的情况,即付出了成本,却因为对方的恶意违约而无法主张权利。
  其次,请特别注意,律师应当而且只能保护的是你主张的权利,即你应该为自己的付出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权利能够真正得以实现。简单来说就是“官司应该要打赢,但是能不能执行判决,取决于对方的执行能力”。而且如果你还想跟对方合作,也许你其实根本不敢起诉,但这是你商业决策的事情,律师也无法保证你不受气——当然,就算不敢起诉,如果你占理且法律上得到保护,可以想象你面对合作对方时能够争取更多的好处,就跟金三胖虽然敢不敢炸是一回事,但手持核武器后底气总壮一些一样,我们们都可以想象天朝老大哥今后给的甜头应该更多。
  再次,经验丰富的律师最大的帮助,就是能够帮助你想到很多你想不到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是企业管理者无从想象的,对此诉讼律师应该更为擅长,因为他们就致力于双方翻脸专门互相死掐挑毛病的诉讼程序,都是一帮腹黑分子专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你花钱不就为了干这事儿的么?
  最后,当因为商业地位的原因,你不得不接受对方的各种不公平的合作条件时,至少律师会提醒你,以后出麻烦的概率有多大,以及后果到底有多严重。而这是正是你做一个理性商业判断的基础:因为你只知道这笔生意你能赚多少,例如是一千万,也许很诱人,但是你违约的概率是多大,如果违约赔多少你知道么?如果律师能告诉你,违约概率非常大,一旦违约就要赔两千万,你干么?而另外一个生意,才赚壹佰万,但是违约概率极低,也赔不了三瓜两枣,你干么?



  

    作为一名从事企业顾问工作多年的律师,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们的企业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运作制度,而且要求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极强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发展过程中,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越来越大,为了回避这些风险,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将是各类企业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人是谁?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人是谁? 对于一个公司来讲,都应该有一个管理人,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例外,如果想要了解一下公司的相关法人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想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的法人是谁呢?根据相关的说法,作为保险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该是由董事长以及高级经理来共同承担的,想起来看下文。 一、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谁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依据公司的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经理等高级人员担任,并...


·公司兼并形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兼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购买式兼并购买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为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这种购买只计算目标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依其价值而确定购买价格。兼并方不与被兼并方协商债务如何处理。企业在完成兼并的同时,对其债务进行清偿。购买式兼并,可使目标企业丧失经济主体资格。兼并企业的购买价格,实际上是被兼并企业偿还债务以后的出价。...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资金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当公司自身资金不足时,就要对外融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很多公司都通过有效的融资获得了发展所需资金,实现了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那么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


·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的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竞争,其中并不缺乏很多公司没有赢得最后的经营胜利而必须选择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公司作为富含丰富法律关系的组织必须要经历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法人。那么,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


·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缺乏资金就会限制自身的发展,因此,很多时候都会进行融资。对于大型餐饮企业来说,融资也是获得资金的必要手段,但是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这也是餐饮类企业老板所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给您具体的说说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1、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这个并不一定,要看公司的实际需要,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家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即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等,并记载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1、从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角度。根据《公...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您要担任某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一定要对公司法人的相关职责有所了解。其实既然身为公司的公司法人,就不能知法犯法。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会存在公司法人挪用公司的资金,其实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一、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未收到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


·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有效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 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公司设立行为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签署的全部审理文件也随之无效;设立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设立无效所产生的债务或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首先要保证设立公司的股东人...


·什么是企业重组?
      什么是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