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现在很多股份公司股东都有过股权转让的行为,将公司控制权、收益权转让给他人。有时候会以房地产转让的形式实现股权的转让,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房地产转让会涉及到很多税费,那么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关于此问题学界也有不同声音,下面我们说说自己的看法。一、房地产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么?国税函是国家税务总局对本系统下属单位工作请示的批复函,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依据相关行政法规和国税发[2004]132号规定,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后。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高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房地产的产权人在股权转让前后,并未发生变化,因此并未发生房地产的转让行为,且纳税义务人并非转让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而是转让股权的单位和个人。国税函[2000]687号将该行为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规定,明显超越上位法的规定,因而其法律效力和合法性存在疑问。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法律依据国税函文件,由于法律位阶较低,扩大上位法的规定范围,其合法性存在疑问。且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增值额难以确定、重复征税和容易被规避等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二、如果房地产股权转让缴纳土地增值税会面临哪些难点?1、增值额难以确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而确定税率的关键就是确定增值额。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应纳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交易中,要确定增值额,首先要确定房地产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被转让企业账面有记载,容易获得。房地产转让收入应如何确定,转让方获得的是股权转让收入,包括房地产价值、股本价值和其他资产价值。哪些属于房地产价值,很难确定。2、存在重复征税。适用国税函[2000]687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对股权转让方征税,被转让企业的土地账面价值不会相应得到调整,股权收购方在购买被转让企业股权,获得该房地产后,无论继续开发后转让或直接转让,均只能以被转让企业账面记载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不能将股权转让方已经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扣除项目金额。势必造成对同一房地产销售行为重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况。由此可见,以房地产转让的形式进行股权转让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些都没有争议。但是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我们的观点是不需要缴纳。因为关于房地产股权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法律文件效力很低,并且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在目前框架下,是不宜征收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锦屏镇、文井镇,平均补偿标准:5288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文龙乡、漫湾镇、花山乡、大街乡...


·随着各省市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后,其实在我国一大部分地区购买二套
      随着各省市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后,其实在我国一大部分地区购买二套房的话,那么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通常情况下会比较高。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省市的二套房比例都是一样的,毕竟各省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针对二手房的购买作出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常州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常州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目前常州二套房首付比例仍旧为60%,没有发生变化,利率仍旧上浮10%...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三、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四、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确定的。二、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建造房子一般都要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再往上加一个人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


·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一、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可以,如果土地使用证证上面的信息是户主的,当户主过世后,其家人应该及时变更土地使用证。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樟树市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富城街办、鹿江街办、淦阳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30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30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00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10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060元/亩。  二...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国家征用土地,会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征用补偿,这笔费用就成为征地补偿费。河北省是一个大省,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各地区不统一,具体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还需要根据当地区的经济情况来决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分配办法您可以参考一下。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