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出售苗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各种所需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不低于5米宽)。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二、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壹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苗木等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发包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十一、该土地的承包金良田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涝洼地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向甲方每年两次期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民币元)其第一次付款日期-----------金额------------第次日期--------------金额--------------
  
  十二、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出售苗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各种所需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不低于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壹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苗木等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的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规定。因为地方的差异很多,范本一会有所不同。在合同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以法律条文的方式规定可以有效的避免矛盾的发生。需要提醒您的是,这是山东省的合同范文,您应该根据本地的合同签订。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包括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包括什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


·2023新土地使用证冻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城市上,居民的土地使用涉及到的都是我们自己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在农村里,土地的使用一般都涉及到的是宅基地和农田的使用,但是如果我们有一些违法行为,国家需要对我们的土地使用证进行冻结,2018新土地使用证冻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征地办拆迁时国家和政府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而做的行动,征地拆迁会给征地补偿的,国家对于征地补偿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征地补偿标准发放到位了,征地拆迁的活动才能顺利进行,政府不能强行征地拆迁,那么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那我国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概念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住房直接影响着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在买房之前首先要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对其进行等级,但是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带来了相关参考资料,您来参考一下。一、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变,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


·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我国的交通更加便利,农民的生活更加方便,都会在城镇乡村等各个地方修建公路。国家为人民修建公路,给您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因为修建公路占用土地需要征地给被征地者带来烦恼,但是国家在征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补偿费,那么2017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万千农民群众来说,土地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土地意味着经济来源,意味着人民家庭的生活保障,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权益。这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那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8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72元/亩到17489元/亩之间。 袍里乡、长洲乡、乔音乡、砦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1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1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