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二)、门/急诊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三)、门诊大病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四)、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 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院);
  
  2、 门诊病历;
  
  3、 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4、 医疗费用清单;
  
  5、 收费收据(发票);
  
  6、 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五)、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
  
  1、 出院小结;
  
  2、 疾病证明书;
  
  3、 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4、 住院费用清单;
  
  5、 医保IC卡或缴费收据;
  
  6、 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 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居民生育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保险IC卡;
  
  2、本人身份证;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分娩证明(即疾病证明书);
  
  6、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7、住院费用清单;
  
  8、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由来医疗保险之后,城乡居民都不再担心看病费用太大而抱怨甚至忍着不去医院了,因为医疗保险可以省区很多就诊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解决了很多居民担心的问题,那么在就诊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就诊的单据进行报销。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疗鉴定,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一)医患任意一方不服初次的医疗鉴定结果无论你是医院方还是患者方,如果任...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国经常发生医疗纠纷,但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起诉需要一份起诉状,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出生...


·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死亡伤残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死者报销的医药费,如果是由共同财产支付的,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支付,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


·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因公受伤后,短时间内无法痊愈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在确认该职工确实是由于公务受伤,且需要治疗的,必须批准其带薪养伤。那么,根据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的规定,职工的医疗期最长可以是多长呢?一、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


·如何解决医患问题,有什么措施?
       在现代很多人到医院接受治疗,很难避免出现一些疑问和纠纷,如果在看病的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话最好和医生或者是医院进行良好的沟通,沟通协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的问题和关系,关于如何解决医患问题,有什么措施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解决医患问题,有什么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现在在医院中发生的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当医疗事故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时效是多久。有很多患者是在医院侵权之后几年才去申请法院诉讼的,如果超过了法院起诉的时效的话,法院就会拒绝受理这个案件的。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其实我国并没有什么绝对时效的说法,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到20年,超过20年无...


·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大大改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难免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问题。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人们解决生活当中的一些医疗纠纷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规定。那么,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当然这其实也少不了一些原则。也就是说,实际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遵守法律方面作出的原则性规定。那到底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您都知道,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享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处置权、处方权等。但是医患双方...


·非法行医行为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非法行医行为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与联系 一、非法行医行为与非法行医罪的区 别与联系 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行为是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最重要的内容.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