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16。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四)、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职工生产,门诊与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并且它们都有起付标准,超过这个标准,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并不是所有的医疗项目都可以获得报销,如美容项目、体检、医疗鉴定等项目的花费,医保都不会给予报销。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 2、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3、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4、因为鉴定过程更...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二、...


·酒后肇事逃逸医药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酒后肇事逃逸医药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酒后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医药费,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交强险条款规定: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不一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通常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审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待了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当日12时5分,C女士查体正常。下午04时10分胎膜破,06时20分宫口开全。下午08时15分,医院考虑到产妇过期孕,先露下降延缓,从外形观察胎儿较大,决定行剖宫手术分娩,双方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罪为何修改?
      非法行医,在我国指的是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就从事医疗活动,对于这种行为,我国进行严厉的打击,也在刑法上规定的非法行医罪。这个罪名,实际上是经过了修改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罪为何修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重新界定非法行医,明确犯罪行为构成 据最高院网悉,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


·法律规定的医疗纠纷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医疗纠纷是什么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多,人们把目光转向了医疗纠纷案件,毕竟医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您应该了解医疗纠纷是什么,区分与医疗意外等的情况,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后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对医疗纠纷的认识 1、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指因医疗发生的纠纷。狭义的医疗纠纷往往指医疗民事纠纷,即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损害包括了技术损害、产品损害以及伦理损害等等,不同的损害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然而,在医疗损当中,医疗机构也不是说都要承担责任,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


·打错针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赔?
      打错针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赔? 一、医疗过错概念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1、主体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2)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