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二、卖房合同违约金上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购买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国家相关文件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但是一般情况下购房违约金都是按照房产总成交价的20%为违约金比例,这也是法院可能支持的最高上限。如果有规定是定金的2倍那么违约金上限就是这个数值了。
  关于违约金上限我们应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清晰注明清楚,不过若真的无法列出具体的金额,可以列明大概违约金比例,除了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外,其他无论都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违约金的计算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
  1、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2、根据合同中双方约定比例计算,一般比例范围是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调高或者调低违约金的金额,所以如果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被违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买卖房合同的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总成交价的20%。
  
  
  


·现在专门做房产中介生意的也比较多,我们称之为房产中介,其中主
      现在专门做房产中介生意的也比较多,我们称之为房产中介,其中主要就是起一个居间作用,联系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房产服务,然后从中赚取一些手续费,也属于中介费。但找中介买房子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注意事项一:要仔细查清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购房人在看房时,要注意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


·租房没到期押金不退怎么办
      一、租房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首先要看在租房的时候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违约方式就需要按照合同来进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候承租人可以和房东协商处理。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一个专业的人士进行指导,因此可能对如何书写购房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一份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


·购房协议能代替合同吗
      不能,购房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而购房合同是要签名的。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行,作为城乡经济发展的产物,农村房屋买卖逐渐形成规模。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肯定都会有一定的条件,另外,买房的行为也要一份资料来进行证明,这就不可避免的形成了农村购房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都应该记录些什么内容呢?接下来为您提供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供参考。 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确定意向 2、设计确认 3、预算提交 4、总价确认 5、确定质量和协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责任确认,签字即生效 二、家装合同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不动产质押并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承认,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动产质押。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当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解除质押,那么房产质押是什么?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 一、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债务人在借款期限之前将债务还请,就可以申请房产解除质押。 由...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从《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