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争议,你可以依法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鲁劳发[1998]145号《关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二、提前解除合同付违约金吗
  提前解除合同应否付违约金?上述问题涉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要是劳动合同到期的,此时并不是只能选择续签。实践中,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对于劳动者来讲,这种情况下自己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终止了的,那么就可以随时走人。当然,要是因为单位降低工资待遇从而导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具备什么条件合同才会生效房屋、土地等不可以移动的建筑物都是属于不动产,那么购买房屋土地等都是需要签订不动产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是否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呢?那么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释一下。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因其不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和责任,不能依据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该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是我们与对方或者与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合同种类很多,今天就为您做一个关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以及定义的讲解,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定义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


·什么是广告合同纠纷问题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各种各样的广告随处可见,像什么游戏广告、手机广告等。广告合同则是广告客户与广告商之间建立的协议,并且广告合同有很多种类,主要包括广告制作等方面。那么,什么是广告合同纠纷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疑答惑。 一、什么是广告合同纠纷问题? 广告服务涉及面广,对象复杂,加之广告的多元化、现代化和高科技化等,广告合同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从而使现实的广告服务与广告受益者之间...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


·一、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要解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3、对方违约的证据;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如何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2、在过程中你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