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事故已经是毁掉几个家庭,假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伤亡是很严重的,可以说是一场灾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几个家庭,那这时候该追责何方呢?我们今天就“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进行相关介绍,深入分析一下重特大事故发生时,会要追究哪些人的责任。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意见》设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责政府”制度,强化了政府责任。根据《意见》,一年发生3起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省级政府须做书面检查。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见》制定了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意见》强调,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意见》提出,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都应纳入政府预算。《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意见》要求,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意见》明确了年报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省级政府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同时,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表现良好的地区和部门,将受到表扬和奖励。此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被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追究政府责任,其实是为了推进政府去大力发展灾难性天气的预报,对于各种恶劣的天气有良好的应对的措施,减少甚至避免意外的发生,像高铁在雷雨天气中停止运行这一举动就是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因此问责政府就是让政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上就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的解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给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给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支出的费用。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只能作参考,但实践中这一意见常常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1、受害人的伤残情况。...


·五险一金怎么查每月是否按时交了?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五险是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而我们在平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就是也有社会保险这个部分,还有其他的一些积金组成,那么,五险一金怎么查每月是否按时交?五险一金又该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怎么查询自己的五险一金? 方法一: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柜面上查询; 方法二: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来查询。? 实际上...


·开车喝1瓶啤酒被拘留要多久
      开车喝1瓶啤酒被拘留要多久 一、开车喝1瓶啤酒被拘留要多久?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然后报警处理。那么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


·买卖房子不满2年交多少税
      房子不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还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6,印花税万分之5。二、房子过户手续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中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
      交通事故中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


·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涉及到赔偿的,但是各地出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上海,地区不同赔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1.8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67...


·交通肇事罪谅解书判决会减轻吗
      交通肇事罪谅解书判决会减轻吗交通事故有谅解书 ,可以从轻处罚。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应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一)法定因素1、 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2、 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的问题。有些夫妻还因此争吵,都想写自己的名字。那么,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 婚后买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