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一、案情简介
  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2012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并且在此后拆迁公司又给他断水断电,想要逼迫他们从这里搬走。荆号在当地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能咽下这口窝囊气,经过甄选不远千里来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迁律师团队,希望律师团凭借专业的知识帮助自己讨回公道,维权诉讼的大幕就此拉开。
   二、兵出多路,打下胜利基础
  律师团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知识,立即分兵数路,从多个方向对这次裁决进行围剿,这些努力也会以后的诉讼的胜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拆迁律师团首先针对政府信息进行法律调查,查清拆迁信息,为拆迁维权提供保障,紧接着,又对拆迁许可证提起复议,在着手应对行政裁决的同时,主动发起进攻,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违法展开凌厉攻势。
  做完以上安排后,律师团这才正面对决行政裁决,在庭审中,直指对方诸多违法之处,如该立项审批文件不是由发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办,明显的主体不适格,针对房屋的价格的评估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评估方法上也存在错误,显然以“好”充“次”,故意压低房屋价格。
  可以说,经过律师团的调查和论证,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进行裁决时,是非对错,一目了然,城乡建设委员会却置法律与事实不顾,下达了明显错误的“行政裁决书”。面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团不是第一次碰见,律师们早有准备,维权之路只是刚刚开始。
   三、致命一击,维权漂亮收官
  到了今年六月,双方经过短暂休整后,对决再次展开。拆迁部门又一次挑起事端,依据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行政裁决书”,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拆迁,欲强制拆除委托人的宾馆,紧接着委托人便收到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强制拆迁迫在眉睫。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表面上看,征收部门似乎是于法有据,先前的“行政裁决书”更是为他们增加了不少底气。
  孰不知,这早已落入律师团的计算之中,一拿到这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律师团立即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过程中,律师团在前面所做的铺垫终于开始发力。该案之外,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诉讼和针对先前建设委员会的复议正在进行;该案之内,律师团据理力争,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征收部门才可以提强制执行,但我方已经就先前的裁决提起复议且正在进行,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
  “利剑出鞘,终于建功”,在律师团的案多方维权下,判决结果尚未出来时,房屋拆迁部门就主动找到了委托人,答应限期解决委托人先前的要求,拆迁补偿最终提高了200多万,政府对宾馆的拆迁提供方面,委托人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面对拆迁部门的妥协,律师团最终扬眉吐气,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维权案例。在这个案例中,被拆迁人与土地征收部门发生纠纷后,经过审理,最终是被拆迁人获得了胜诉,被拆迁人胜诉的主要原因是案例中的拆迁部门有违规情况。所以,在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出诉讼,只要对方存在违规情况,那么,法律会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如今又在修建S7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很多沿线村庄都受到影响,土地被征用。涉及到的自然村,上海市政府会给付一笔补偿款,然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那么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执行,标准为农...


·重庆市 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社会,城市的面积是一年比一年扩大了,城市周边的很多耕地都被征用,很多农民都失去了生活的来源。那么国家在对于这类事情上其实是有着相关的严格的补偿标准。但是总体来说各省又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就以重庆市 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了解一下。 重庆市土地征用赔偿办法相关情况参考如下: 一、征用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土地的土地补...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不可以是看守所,因为精神病人犯法之后被确定存在疾病就必须释放。对违法的公民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间歇性在未发作期间犯罪的应当关押,并负刑事责任。鉴定一方有异议,可作第二次,两次结果不同的,有上级机关指定单位,第三次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经法定程序确认属实后不用负刑事责...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用在城镇中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城镇的发展所需,土地使用是必不可少的,老旧的土地更新升级和农村土地重新开发都是有可能的,具体要看如何规划。虽说土地国有制,但征地的话土地的拥有人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补偿的内容就要看当地的补偿标准。那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缩短征地拆迁还...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车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因为其方便快捷许多人去外地时会选择自驾的方式,但是在外地毕竟是陌生的环境,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常常会发生异地违章的情况,而后在回到原地之后才发现有违章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一、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根据公安部在2004年通过并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各省市应该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的承包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法规,在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或双方都能获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在操作。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具备应有的能力,按照国家承认的流转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涌现出很多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乐观的项目。因此,征地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征地流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为你作一个简单地介绍。(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个人或者集体使用国家或集体的土地,会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对土的的使用权利。不过,无论是何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证,它都会有一个使用期限。以买房为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70年,下面由小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年限的相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


·买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买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土地使用证对于土地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您日常生活中所谓的土地的买卖,其实便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问题。所以说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是不能在该土地上进行相应的劳作的,那么买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我们在使用国家的土地之前是应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出让就是其中的一种。您可以选择一种适当的办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其中的内容也是比较多的。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1、拍卖出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