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担? 一、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
  医疗事故中需要二次手术,这时的手术费有谁承担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一是二次手术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时我们有权请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二是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并没有过错,二次手术有当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医院不承担手术费。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二、什么叫过错责任
  我国医疗事故采用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三、鉴定程序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目前对于医疗事故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我国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这对双方来说是最公平的,不管是医院还是受害人自己,如果医疗事故是由医院的不负责任或者是违规操作造成的,那么医院就要承担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及产生的其他后果,如果是由当事人自己不服从医生安排,那么则有当事人自己承担。所以,当我们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应当听从医院的安排,不可任性妄为。
  
  
  


·医疗损害有哪些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医疗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医疗诊断过程中,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情况。现实中,对构成医疗损害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行。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职工的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每个月要求员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报销的。二、生育补偿获得的三种情况:1、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包括七个月,生孩子是顺产或者是怀孕还不到七个月,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早产的,可补偿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或者是生孩子是剖腹产手术的,可以加多半个月的生育津贴,而双胞胎或者是多胞胎的,多生一个胎儿,就可以加多半个月的生育津...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也日渐完善。法律规范包含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医疗纠纷的调解。得益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到缓减。对于每个医护人员来说,都应该了解该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以下部门投诉: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请求调节或起诉;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找公安报案;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行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二、医疗诈骗属于医疗纠纷吗 1、医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 ...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规定?(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一、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协议,解决其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


·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实践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并非必然就构成了医疗事故罪,但要是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话,则就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您知道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


·河南医保政策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医疗关系着我国的民生大计,所以我国出台了医疗保险政策,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尤其是缓解了经济上的一些压力。下面我们以河南医保为例,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有关河南医保政策,希望能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一、河南医保政策医疗保险是五险中比较特别的一种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的缴纳要求具有持续性。也就是说在缴纳期间,如果医疗保险中途间断则需要从新缴纳。之前缴纳的医疗保险自动清零。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