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探视子女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非法定理由不能限制或剥夺。所以,探视权既是父母的权利,实质上,也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负的义务。那么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
  1、行使探视权——协商方式,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当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的权利”。3、法院可以终止探视权情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4、争取探视权,应该具体明确探视权的相关问题——时间、地点等。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于孩子的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等问题,进行约定。从具体情况出发,衡量当事人的生活情况,调解出相对适合的时间地点,既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影响离异男女今后的生活。因此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应该受到重视,如果仅仅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二、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或者一方不让其探视孩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
  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
  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如果孩子有判断能力,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
  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基于对另一方的怨恨,千方百计阻挠另一方的探视孩子的权利的行使,这不仅伤害了孩子与另一方的父母亲情,也使得孩子丧失了父亲或者母亲的关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自己的探视权得不到实现的时候,最好能和对方就孩子的抚养和平协商,实在不行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一段婚姻不仅代表着一个美好的感情,更是一个家庭的组成。一旦要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生活下去那只有离婚。在离婚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尤为重要,那抑郁症对抚养权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我国的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和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结婚多久夫妻所有的财产才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
      结婚多久夫妻所有的财产才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


·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
      1.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出租人在明知情况下未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


·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 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一个好国家的未来,所以对子女如何出、抚养费抚养费应当由谁来出、社会抚养费应当交多少我国法律都有做出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进行征收的,那么揭阳社会抚养费2017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离婚是不等于婚姻无效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


·离婚孩子归谁
      一、离婚孩子归谁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


·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当然律师是要收费的,那么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 计件收费 (一)解答法律咨...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家庭的离婚导致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有的孩子就追随父母一方形成的新家庭而与其他人形成了抚养关系。抚养关系就是特定的关系形成的照顾,以及辅助关系,但是形成抚养关系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 一、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 首先,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婚姻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应当根据实际过错情况而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物质...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一、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肯定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