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因此出现了很多房屋租赁的纠纷。那么房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
  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
  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二、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可能会因为一些纠纷协商不成后进行诉讼,诉讼前首先做的就是提交起诉书,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诉讼请求事项。
  也就是说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担某种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某种行政行为等。
  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在诉讼状中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叙述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诉讼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例如,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发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标注与实测面积出入过大、建筑质量及装修标准与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几个问题上。如果是因为这几点而向售房方提出诉讼索赔,填写诉状时就要将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以及被告方在何处违约的事由写清,并且标注被告违约事实违犯了哪一项法律规定。
  4、提出诉讼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必须要依据充足的实事依法进行判决,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院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比如属于商品房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就要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款给付情况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对方未兑付约定事项的证据材料。
  综上,是关于“房屋租赁纠纷该如何处理”以及“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行为极不规范,一些违法现象还十分严重并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负面影响,而此种影响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所以当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建议最好是咨询下专业的律师,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自己住的公租房如何建立遗嘱
      自己住的公租房如何建立遗嘱1、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只有公租房承租继承权。2、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3、其...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6、房子产权不清楚。 所以,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想退房是无法获得法律支持的。 如果不是急用房,不妨可以试着出手转卖,如今的房地产市场就跟几年前的股市一样,一不留...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销售现房,此时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具有销售资格,换言之也就是属于违法销售。而现实中,预售期房与销售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从事房地产...


·房产税怎么退税?有哪些条件
      时必须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对房产税的新政策 房产税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房 的颁布,我们在取得房产证后,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退回房产税。关于房产税怎么退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房产税退税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急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 2、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朋友为了融资都会选择抵押房产。由于银行的抵押费用较高且不好办理,不少抵押人都会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我们特意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产抵押的担保公司 1、构成 房地产担保公司指的是个人或企业在购房时,或是在以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的时候,商业银行为了降低风险,而要...


·房子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房子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外来户口没有资格购买北京农村房屋。具体内容,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农村房屋买卖。 首先要确保购买者是本村户口,而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因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占用的,且一家只一块宅基地,签订协议--村委会确...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


·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
      若夫妻有共同的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房产做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离婚的。但现实中,要是出现离婚夫妻就房产达不成协议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一般会如何进行处理呢?我们总结了一些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 一、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