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由于地区经济、人口等原因差异,因此各地区之间不少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条例正属其中。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本地人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比如遂宁市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遂宁本地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中有哪些重点需要注意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1、征收补偿单位: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有哪些补偿规定重点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综上所述,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其实也就是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地的相关具体条例目前尚未出台。但是,在遂宁市政府网站中有关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其也可以视作遂宁房屋拆迁补偿的参照之一。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互不认识,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主要为买房人风险较大。那么二手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具体为: 1、房屋登记在其中一名下,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


·很多人认为只有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才会出现风险,但其实在租赁房屋
      很多人认为只有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才会出现风险,但其实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给当事人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少的,而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此时对于租赁房屋的风险当事人要怎么防范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房屋的风险该怎么防范 要防范这些漏洞与欺诈,我们应该如此: 1、订立租赁合同前尽可能了解合同一方的有关信息。 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


·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
      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在进行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大部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合同上的违约金的问题,因为违约金是可以进行约定的,怎样约定才不算过高呢?如果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呢?下面为您进行解答。一、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金通常我们在与相对方签订合同时,常常会约定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违约金,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通过近几年对合同的审查发现,我们在约定违约金时,...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有的夫妻离婚为了防止出现房产分割纠纷,就想把房产公证给儿子或女儿,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女儿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 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险相对于新房来讲还要高一些,因此,提前了解买卖二手房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助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但也需分情况区别看待。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


·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
      相信您都知道购房涉及到的房款是很大的,而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自然不会携带这么多房款在身上,因此在选中了某套商品房之后,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再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剩余房款。那此时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1、为避免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从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中明确约...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没有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