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以及其他新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贪污受贿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也说明了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随着新刑九的出台,不少人都了解到新刑法对于贪污受贿进行了调整。那么,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有什么其他的新规定吗?律师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
  
  新刑法司法解释规定: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以犯罪数额为标准,《刑法》还规定了“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按照司法解释,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分为基本情况与例外情况。比如这一罪名的起刑点,基本情况是犯罪数额3万元;例外情况的起刑点是犯罪数额1万元+特殊情节。”这意味着,原本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5000元如今提升到了一般情况下的3万元。“与此类似,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二、新刑法受贿其他新规定
  
  2015年8月29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改变了以往《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新《刑法》对贪污罪如何量刑的情节作了如下规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同时规定,受贿罪依照贪污罪标准处罚。这种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情节认定方式,取代了以往以犯罪金额为标准的认定方式。
  
  由此看来,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是对的,与之前的起刑点5000相比有了较大的提升。并且除此之外,还出台了对贪污受贿罪的其他新规定。如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不再以犯罪金额为标准,采取了数额较大等说法来进行认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一般情况下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吗
       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吗 一般诈骗罪这一类称为经济犯罪。 诈骗属于经侦还是刑侦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公司财务2000元以上,由刑事侦查局管辖,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案由经侦部门管辖。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中的下列案件: 38.集资诈骗案(第192条)39.贷款诈骗案(第193条...


·在我国规定的认罪认罚什么意思
      过去所谓的认罪认罚,这只是人们从主观意识上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要求,将认罪认罚具体到处罚的制度上以后,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积极的配合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的办案。但是对认罪认罚还是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的区分开来的,不能因为认罪认罚制度导致更多的冤假错案。现在还是有人对于认罪认罚什么意思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的。 一、在我国规定的认罪认罚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一、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自诉状的写法 (1)首部 在这一部分里,要写清楚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抢劫罪犯罪预备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


·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说到故意伤害犯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犯罪了,但由于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量刑的时候具体做出的处罚就是不太一样的。而此时也要先搞清楚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表现才行,那到底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在实践中很常见,指的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行为。那怎么来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相关内容。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


·一般减刑看守所时间算吗
      一、一般减刑看守所时间算吗减刑的起始时间是从判决之日起,不是从羁押到看守所起。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在刑期中会抵扣,如判一年,在看守所关过一个月,最后只需执行11个月。减刑是在11个月基础上减。二、减刑的年限是怎样的减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规定。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有期徒刑一般的刑期幅度有哪些
      我们都清楚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其中最低刑期为6个月,最高则为15年。而在这个刑期范围内就具体分为了一些不同的量刑幅度。那到底有期徒刑一般的量刑幅度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


·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决?
      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影响到消费者正常使用,严重者还会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其中有些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责任人被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那么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决?下面我们结合有关刑法条文和您讲一讲。 一、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决?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看守所...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那么,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