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可转让性为股份的本质属性。如果投资者不能依其意思处分所持有的股份,则他们必然因利益无法保障而放弃此类投资方式。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章程不得禁止就成为各国公司法的一项原则,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和优点之一。股份的自由转让虽然具有上述的积极功能,但同时可能影响公司的稳定,也可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甚至带来股票投机。因此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中另外对股份的转让规定了一些限制。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三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一限制,一方面为了防止该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联系,促使其尽力经营公司事业。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限制公司收购自身股份主要是因为如果公司持有自身股份将导致公司资本减少,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如果允许公司收购自身的股份,会影响证券交易的安全。限制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同样是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其中由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的手里一般都有公司的股权,在他们进行转让的时候,具体的限制尤其严格,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他们以权谋私,获取非法利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社保也需要缴纳吗?
      我们都知道了,员工在公司是享有社保的合法权益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能想要知道,关于公司的法定人是不是也要想缴纳社保?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社保也需要缴纳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公司的法人与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具体的往下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社保也需要缴纳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需要归还资金吗
      当然需要归还资金,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吗?
      一、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吗? 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侵占公司9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会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会不会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


·离婚婚前公司法人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婚前公司法人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婚前公司法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继承赠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担任公司法人,如果拥有股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是结婚以前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保险公司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保险公司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一、保险公司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第一步:准备申报 1、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


·到年龄退休公司辞退要补偿吗
      到年龄退休公司辞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而终止了劳动合同,都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法...


·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
      我们现在随着法律观念逐渐的深入人心,我们很多的事物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因此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投资公司法律事务不是说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但是如果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我们规避很多的风险,提供更多的法律意见。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企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这个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我们规避很多的风险,提供更多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的含义 律师不...


·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公司吗?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互区别的一种法律人称,它的申请条件只要是申请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没有一些生理或者精神障碍,而另一个就是法人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作用是将原来没有生命的公司或者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变成有生命的,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将公司人格化,那么,如果法人因为一些原因要退出公司怎么办呢?我们就通过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看公司法人退出公司的流程吧。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公司吗...


·如何成为别人的子公司
      签订意向书,母公司董事会批准,政府部门的批准,两个公知司谈判,形成收购决议,声明(告诉雇员、客户及利益相关者),核准(对收购道的资产进行核准,有多少不动产、动产的,特别股内东大会,董事会改组(子公司自行改组),登记(企业的营业执照需要变更登记的等等),重整(子公司的人员以后工容作的流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