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相信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不能解决,就只能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勘察,确定责任方。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可是,如果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下文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因此如果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法院的职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当事人有无违章或者其他主管过错等。公安局关的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
  《道交法》明确规定了事故认定书不能够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服申请复核),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采取向上一级公开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的解决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重新认定已经属于最终认定了,如果对重新认定不服的话,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了。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今,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每年以一定数目增长着。在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时,签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签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说明。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办法》的规定,将统一启用《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


·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收费的
      在产生纠纷后,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这也是处理纠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说到向法院起诉,则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收费的 (一)诉讼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可以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指的就是自行车,三轮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等。由于我国的车辆众多以及红绿灯制度等等存在的缺陷问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如果遇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赔付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


·交通肇事罪年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些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导致的,如果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责任方负有刑事责任的,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在这方面刑法有相关的立案和量刑标准,在最高法院的量刑标准中有具体说明。那么交通肇事罪2017年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第五十一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写清楚: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但股东对于收到的分红是否要纳税,则要看股东是法人股东还是个人股东,两者会有所区别。 对于个人股东而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因此,个人股东分红是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