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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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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综上所述,政府征用农村土地,会向农户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中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是参考药材的市价,进行一定比例的折算,按照青苗费补偿。如果农民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公告阶段提出自己的主张,即便是到了实施阶段,也可以通过发起行政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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