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一、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虽然房产证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我们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像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三)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能上市进行二次交易;
  (四)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时,房主只能得到地上建筑部分的补偿,而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补偿。最为关键的是,期限届满,不能申请自动延期。
   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看完上面的文章,我们能够了解到土地使用证对一个门市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会使当事人承受巨大的损失。只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才能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所以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在许多房地产公司无暇分身时,会设立法人并授予职权,来帮助自己处理一些公司事务或者参加一些会议。如果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流程呢?什么情况下法人才会要求变更?本站我们带您看看关于法人变更的有关内容。 法人变更流程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带...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一、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权力,但没有授予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方式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力。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在国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好相关证件后我们即可对土地进行使用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当然这些和土地的所有形式也是有关系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主题还是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是什么机构,那对于我们来说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收回土地使有权的主体是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一、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需要;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土地确权后,会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在建设美丽城市、乡村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土地,对于公民来说这也是影响个人生活的大事,一般政府部门会与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以保障双反法权益,那么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的呢?这主要分为四步,一是通知告示,将征用明细明确地公示出来;二是征求意见并商讨;三是拟定并签署协议;四是作出决议。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的性质厘清,关键是要区分好两组关系,一是征地的当地政府与集体经济...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一、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房地产官司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怎么写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怎么写 按照规定土地开发通常是对未开发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此时需要对土地的使用人做出一定的补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还要签订一份土地开发补偿协议。那到底这个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湖南省最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最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很多省市都在进行改造项目,其中不可避免的牵扯到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也成为焦点问题,于是各省市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标准,湖南省最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回答。 湖南省最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