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若是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协议,则说明有公司一齐承担责任,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若是出现了工伤等意外事故,责任需要承包人去负责,公司也具有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这条规定表明,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实行发包时,应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必定有与承包工程相应的资质),因该承包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该承包人所招用的劳动者就与该承包人形成劳动关系,由该承包人对其招用的劳动者承担责任。
  如果发包人选择的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时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而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作为承包人,实质上该承包人承包后在发包人的工程作业只能视为发包人的员工,该员工为完成承包工作而招用的劳动者应为发包人的员工,据此,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认定发包人与承包人所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发包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是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十三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其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认定工伤的除外。
  劳动者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或《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直接主张由发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应予支持。
  总的来说,是由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公司应该连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定两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主要责任还是承包人去负责,也就是承包人可以要求公司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从而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声张,但是对于非法承包的承包人,公司不负责任。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1、申请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 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无根据的申请请求,是得不到劳动仲裁委支持的。那么就需要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里写清楚事实与理由。那么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呢? 仲裁申请书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2、应得工资数:基本工资减加上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实际应得工资数。3、实得工资数:应得工...


·一、员工消极怠工辞退赔偿办法是什么?
      一、员工消极怠工辞退赔偿办法是什么?对一些明显带头使坏的员工要坚决予以辞退,即使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也要即时辞退,否则只会让整个团队越来越难管理。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兴建了很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除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可能会造成生命威胁。所以在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标准,那么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为目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该单行法中,详细规定了该如何处理各种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其中就包括对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的规定。 一、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是合理的行为。劳动合同中对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没有劳动合同是大前提,这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要求的,员工完全有资格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并且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 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


·没签劳动合同遭辞职怎么补偿
      首先,尽管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双方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⒈用工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不及时续订。⒊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工作安排等内容不满意而不愿签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有哪些差异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有哪些差异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行合作,但是这容易和挂靠发生混淆,从而违反了法律规定,直接导致工程的停滞。准确的了解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将有利于您承包大型工程。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内部承包纠纷和挂靠纠纷 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鼓励国有建筑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调动生产积极性,国家出台一系列法规,提倡企业采用内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