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一、公司债券可以依法流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可以流通,流通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公司依法发行的公司债券与股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依法转让公司债券是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债券的流通价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确定:
  (一)、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的流通一般应当遵循证券交易活动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债券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决定。因此,一般通过协议转让公司债券的,债券流通价格,也就是债券的交易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二)、按照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确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转让。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样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
   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6、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7、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三、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四、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确定发行主体,选定主承销商;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 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债券同股票等其他形式的债券一样,同样是具有流通性的,只是流通性的大小是不一样的,因此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在现实中的交易并非难事。目前我国的公司债券的流通方式上文提到了当事人协议和证券市场交易,在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司债券一般来说必须要求是经过上市的公司债券,条件更为严格,但是流通性更强,范围更广,至于选择哪种方式您结合实际自行做出选择。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呢?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欠款,应怎么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一、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去公积金递交。审核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去公积金,签借款合同,然后等待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 某些公司可以提供借款福利给单位员工,只要写一个借条约定相关事项就可以了,大大方便了急需用钱又没有其他门路贷款的打工者,那么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合同又怎么写呢?为你解答。 一、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 贷款人(出借人):××× 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欠2020元不还起诉后诉讼费是多少?2020元的诉讼标的诉...


·成都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作参考,具体收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1、代理债务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10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或有财产争议的,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部...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指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另外,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如探矿权和采矿权也属于不动产。而动产指的是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例如律师提到的股票账户。另外像存在余额宝里的钱,还有通过各种平台购买的理财、定期等投资产品也算。也就是说...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


·欠条找不到了怎么还钱
      欠条找不到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均可以要求给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